新闻资讯
-
牢记使命为初心 兢兢业业慧通人!
2018年元月19日,星期五。当本周工作时间最后一刻即将结束,忙碌了一周的慧通消安全体教职员工正在为各自的“双休”计划津津乐道时,副校长陈洁突然宣布:“明天深圳市泰日升实业有限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40名将来我校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全体教员及有关人员取消休假,做好培训准备工作。”陈副校长的语音刚落,便立即得到了大家的积极响应。2018 / 01 / 20 -
警民联合办培训 光明消防局面新
由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与我校(广东省慧通消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联合举办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集中培训活动,从2017年11月16日至2018年元月10日,历时55天,至今日圆满结束。2018 / 01 / 10 -
警官言传身教 学员力争上游
2018年元月5日下午5时,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与我校(广东省慧通消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联合举办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消防安全专业知识培训”活动,第13期59名学员,在经过严格的理论与实操考核后,带着新的使命,满怀喜悦地告别两天来与他们朝夕相处的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带队民警和广东省慧通消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全体教职员工,踏上了新的战斗征程!2018 / 01 / 05 -
新年钟声音未尽 培训战鼓又擂响
2018新年的钟声余音未消,元月2日,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又擂响了催征的战鼓!上午9时许,新湖片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管理人员60余人,在新湖派出所两位警官的带领下,精神抖擞地来到了广东省慧通消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接受为期两天的消防安全知识的全面培训。2018 / 01 / 03 -
消防培训非小事 局长挂帅组团学!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名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国办发〔2017〕87号《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企业“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有关精神,2017年12月28日下午2时许,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组织辖区农业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共计80余人来到光明新区消防安全综合教育基地(广东省慧通消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接受消防安全培训。2017 / 12 / 29 -
乘风破浪 把消防培训工作继续引向深入
在国办发【2017】87号《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精神指引下,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采取对辖区内消防重点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分期分批集中培训的办法,作为贯彻落实该精神的主要措施,从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2月22日,先后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责任人、消防控制室人员共开办了9期培训,受训人员达500余人。2017 / 12 / 27